不符合项整改——新规下如何闭环才算合规?
不符合项整改——新规下如何闭环才算合规?

01 新规原文:不符合项及其验证的三条铁律
打开2025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5.10条,关于不符合项的规定清晰得让人无法辩解:
铁律一:必须原因分析
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认证机构应要求认证委托人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铁律二:必须有效性验证
认证机构应对认证委托人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铁律三:必须按时完成
认证委托人可以针对轻微不符合制定纠正措施计划,由认证机构在下次审核时验证。
这三条铁律,把过去很多企业的“假整改”路子彻底堵死。
02 严重不符合的时间红线:三个节点,三种命运
新规对严重不符合的验证时限,做出了极其严格的规定:
第一种:初次认证——6个月生死线
初次认证审核的严重不符合在6个月内未完成验证的,认证机构应重新实施一次第二阶段审核。
这意味着什么?
假设你6月1日结束二阶段审核,开了1个严重不符合。如果12月1日前没有完成整改并验证通过——
这3个月白审了。重新派组、重新进场、重新花钱。
第二种:监督审核——3个月暂停线
监督审核的严重不符合在3个月内未完成验证的,表明获证组织QMS运行有效性存在问题,认证机构应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监督审核是保持证书有效性的关键环节。如果3个月内严重不符合关不掉,证书就会进入暂停状态。
证书暂停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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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参与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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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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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产品包装上标注
第三种:再认证——证书到期前红线
再认证审核的严重不符合未在认证证书到期前完成验证的,认证证书到期自动失效。
再认证审核的严重不符合,必须在原证书到期前完成整改验证。如果没完成,证书到期自动失效。
失效后怎么办?想再拿证,按初次认证处理——重新一阶段、二阶段,全套重来。
03 轻微不符合:可以“延期”,但有条件
对于轻微不符合,新规给了相对宽松的空间:
认证委托人可以针对轻微不符合制定纠正措施计划,由认证机构在下次审核时验证。
这意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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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不符合可以先出整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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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立即提交整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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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下一次监督审核时现场验证
但是——
这个“宽松”是有前提的:认证机构的处理方式应符合其自行制定的管理要求。
也就是说,认证机构必须在内部程序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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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轻微不符合可以延期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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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验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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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最长期限是多久
企业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所有轻微不符合都能下次再审”。
04 整改材料的“四要四不要”
四要:
一要事实清晰
不符合事实描述要与审核报告一致,不能篡改、不能淡化、不能回避。
二要逻辑自洽
原因分析→纠正措施→整改证据,一条线下来,不能断。
三要证据充分
照片要带日期、文件要带版本号、记录要带签名。
四要及时提交
不要拖到最后一天,给审核组和认证决定人员留出审核时间。
四不要:
不要一:不要用“已整改”三个字糊弄
这是最让审核员头疼的。什么叫“已整改”?怎么改的?谁改的?什么时候改的?全没说。
不要二:不要用“加强培训”万能药
任何问题都往“培训”上推,是最懒惰的整改。真正的问题是体系设计缺陷,培训解决不了。
不要三:不要用虚假材料糊弄
新规明确:认证机构应仔细鉴别申请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伪。造假一旦被发现,认证活动终止,还可能面临监管处罚。
不要四:不要拖延
3个月、6个月、证书到期前——每一个时间节点都是红线。拖过了,后果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