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证机构因未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被罚6.13万!

认证机构因未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被罚6.13万!

2026年1月13日,湖北省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万*标准认证(湖北)有限公司因未办理特种设备作用业人员证、少办理特种设备登记证书等被罚6.13万。

违法事实:
2025年12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荆阳公司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获证后检查时发现,荆阳公司正在使用的桥式起重机4台、门式起重机2台,
其中5台荷载5吨以上,1台荷载2.8吨,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相关规定,3吨以上起重机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荆阳公司仅办理了其中3台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且现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钟某涛、赵某清未办理特种设备作用业人员证,属于无证操作。
当事人在对荆*阳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第二次监督审核后做出的审核报告中“1.13企业资质、特种设备、人员持证情况、计量仪器(强检)2)特种设备: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提供有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及定期检验报告,均在有效期内;3)员持证情况:特种工持证上岗。”。当事人在监督审核的过程中未对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涉及法律法规是否持续符合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第5.6(4)规定,未按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减少、遗漏程序。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1月4日与荆阳公司签订管理体系认证合同,约定初次认证费用10000元,监督审核费用8000元。
已完成初次认证和第一次监督审核,共计收款18000元。于2025年3月2日对湖北荆*阳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初审二阶段审核,并于2025年3月7日做出审核报告并颁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监督审核费用为6000元,利润为1300元。

相关知识:

行车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的起重机械大类,市场监管总局在前几年取消了地操(地面操作或地面遥控)行车的证书项目,但仍然保留了司操(司机室操作)行车、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的作业证书项目,

同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又进行了规定,凡取消地操证书项目的设备,其使用单位仍应该开展对相关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行车进行作业,否则也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起重证也叫行车证、天车证(代号:Q2),证书全国通用,国网查询。4年一复审。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具体明确限制: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如“起重机司机(限桥门式起重机)”等。

按照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所有起重机均需配备指挥人员,并需持证。

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关于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取证范围:“从事起重机械司索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和遥控操作人员、桅杆式起重机和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司机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单位可参考本大纲的内容,对相关人员的从业能力进行培训和管理。

 
首页    行业动态    一认证机构因未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被罚6.1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