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市政项目)ISO 9001:2015条款8.6审核记录

条款 8.6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适用性说明: 监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工程监理,其“放行”活动包括:对进场材料、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确认,以及监理报告、竣工资料的签发。放行意味着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或交付。
审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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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是否在工程各阶段(材料、隐蔽、检验批、分项、分部)完成规定的验收前,不得放行(即允许下道工序或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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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行是否经授权监理工程师批准?授权人员是否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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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保留了放行记录,包括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和授权人的可追溯信息?
审核记录(证据与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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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员与项目总监沟通,并抽查“XX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的监理档案和验收记录。
一、放行的策划与接收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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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A(监理规划): 查阅《监理规划》(编号JL-GH-2025-008),明确放行(验收)节点:原材料进场验收、检验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预验收。每个节点均依据《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及设计图纸制定接收准则(如压实度、弯沉值、厚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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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B(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中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原材料不得使用,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工程款不得支付。
二、各阶段放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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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C(材料放行): 抽查202X-06-10进场的“水稳层碎石”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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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提交《材料报审表》(附合格证、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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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检测报告显示压碎值、级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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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材料报审表》上签署“同意使用”,签字放行。记录编号CL-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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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D(隐蔽工程放行): 抽查202X-06-15“雨水管道沟槽回填”隐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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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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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沟槽底标高、压实度、管基强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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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署“验收合格,同意隐蔽”,并有总监代表复核签字。放行后允许进行下道工序(路面基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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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E(分项工程放行): 抽查202X-06-20“沥青下面层”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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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记录、试验报告(压实度、厚度、平整度、弯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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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抽检数据:压实度98.5%(≥96%),厚度52mm(设计50+2mm),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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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结论“合格,同意进入上面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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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放行授权与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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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F(授权放行人): 查阅项目《监理人员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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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验收放行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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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分项验收放行人: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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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放行人:总监理工程师(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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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文件经公司任命,签字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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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G(放行记录可追溯性): 追溯202X-06-15隐蔽工程放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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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验收记录编号YS-0615,专业监理工程师张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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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中附有现场照片、检测数据(压实度报告编号SY-06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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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到施工班组、监理人员、检测设备(灌砂筒校准号GST-012)。记录归档于项目监理部,保存期限≥工程竣工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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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理报告及竣工资料的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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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H(监理报告放行): 抽查202X-06-25签发的《监理月报》(202X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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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内容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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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送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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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和纸质版均有“批准放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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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I(竣工资料放行): 202X-04-15某子项目竣工,监理单位出具《质量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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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须经总监签字、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盖公司公章后方可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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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报告审批单,有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签字,放行记录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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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例外放行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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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J(无例外放行): 审核员询问是否存在未经验收即允许下道工序的情况。总监说明,市政工程涉及公共安全,公司严格执行“不验收、不隐蔽、不进入下道工序”原则。抽查202X年1-6月所有隐蔽验收记录(共47份),均有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未见例外放行。
结论: 组织在材料、隐蔽、分项、分部等各阶段设置了验收放行控制,接收准则明确,放行经授权人员批准,记录完整可追溯,符合条款8.6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