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伞加工 ISO 9001:2015条款8.6审核记录
条款 8.6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适用性说明: 雨伞加工企业放行活动包括:原材料(伞布、伞骨、手柄、弹簧等)入库检验、半成品(伞架、伞面)工序检验、成品(开合、防雨、抗风等)出厂检验。放行意味着可转入下道工序或交付客户。
审核内容:
是否在雨伞生产各阶段完成检验且满足接收准则后放行?
放行是否经授权人批准?授权人员是否可追溯?
是否保留了放行记录(检验报告、合格证、放行单)?
审核记录(证据与发现):
审核员与品管部经理沟通,并巡查原材料仓、缝纫车间、组装线、成品仓,抽查相关记录。
一、放行的策划与接收准则
证据A(检验规范): 查阅《雨伞产品检验标准》(QI-UM-001):
原材料:伞布(色牢度≥4级、抗撕裂)、伞骨(电镀层厚度、弹性)、手柄(无毛刺、牢固度)。
半成品:伞面缝制(针距≤3mm、无跳针)、伞架装配(铆接牢固、开合顺畅)。
成品:开合500次无故障、防淋雨测试(30分钟无渗漏)、抗风强度(6级风不变形)。
接收准则:AQL 1.5(致命缺陷0,严重缺陷0.65,轻微缺陷1.5)。
二、各阶段检验与放行控制
证据B(原材料放行):见8.4.1
证据C(半成品放行):见8.5.1
证据D(成品放行): 抽查202X-06-20批次成品(型号三折伞,批号CZ-0620,数量500把):
开合试验:抽检5把,每把开合500次,无故障。
防淋雨测试:抽检3把,淋雨30分钟后伞内无渗漏。
抗风测试:抽检2把,6级风(模拟)伞架无变形。
外观检查:抽检32把(AQL 1.5),发现1把伞面轻微污渍(判定合格)。
《成品检验报告》(编号CP-0620):
品管部经理在报告上签字“准予放行”。
成品入库单(RK-0620)有库管员签字,随货附《合格证》。
三、放行授权与可追溯性
证据E(授权放行人): 查阅《授权放行人清单》:
原材料放行:IQC检验员(王芳、赵强)。
半成品放行:IPQC检验员(李敏)。
成品放行:品管部经理(刘伟)或主管(陈丽)。
授权文件经品质总监批准。
证据F(放行记录可追溯性): 追溯批次CZ-0620:
成品检验报告(CP-0620)→ 放行人刘伟。
检验员李敏执行开合试验,设备拉力机校准号LL-012有效。
追溯到原材料:伞骨批号SG-0610、伞布批号PB-0605,IQC记录完整。
记录保存于质量档案室,保存3年。
四、例外放行的控制
证据G(紧急放行): 审核员询问是否存在未完成检验即放行的情况。品管部经理说明:雨伞季节性强,偶尔客户紧急催单,但公司规定“成品防雨、开合测试必须完成,外观可快速抽检”。
202X-05-18有一例:客户急要200把,防雨测试已完成,但抗风测试未做。经总经理批准紧急放行,事后补测合格。有《紧急放行审批单》记录。
五、客户验收确认
证据H(客户确认): 抽查202X-06-22交付给“XX贸易公司”的批次CZ-0620,客户签署《验收单》,确认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结论: 组织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各阶段设置检验放行,接收准则明确,放行经授权人批准,记录完整可追溯,紧急放行受控,符合条款8.6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