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门窗生产 ISO 9001:2015条款8.6审核记录

条款 8.6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适用性说明: 玻璃门窗生产企业放行活动包括:原材料(玻璃原片、铝型材、密封胶、五金件)入库检验、半成品(钢化玻璃、中空玻璃、窗框)工序检验、成品(门窗组装、气密性水密性测试)出厂检验。放行意味着可转入下道工序或交付客户。

审核内容:

  1. 是否在玻璃门窗生产各阶段完成检验且满足接收准则后放行?

  2. 放行是否经授权人批准?授权人员是否可追溯?

  3. 是否保留了放行记录(检验报告、合格证、放行单)?

审核记录(证据与发现):

  • 审核员与品管部经理沟通,并巡查原材料库、钢化车间、中空合片室、组装线、成品仓,抽查相关记录。

一、放行的策划与接收准则

  • 证据A(检验规范): 查阅《玻璃门窗产品检验标准》(QI-DW-001):

    • 原材料:玻璃原片(尺寸±1mm,无气泡、划伤),铝型材(壁厚±0.1mm,氧化膜≥10μm),密封胶(相容性试验合格),五金件(启闭力≤50N)。

    • 半成品:钢化玻璃(表面应力≥90MPa,碎片数≥40粒/50×50mm),中空玻璃(露点≤-40℃,密封胶无断胶),窗框(对角线差≤2mm)。

    • 成品:门窗组装(启闭顺畅,无卡滞),气密性(压差100Pa下渗透量≤1.5m³/m·h),水密性(≥500Pa),抗风压性能(≥3.0kPa)。

    • 接收准则:致命缺陷0,主要缺陷AQL 0.65,次要缺陷AQL 1.5。

二、各阶段检验与放行控制

  • 证据B(原材料放行):略,见8.4审核记录

  • 证据C(半成品放行): 检查钢化玻璃半成品(批号GH-0615):

    • IPQC检验员做碎片试验:50×50mm内碎片数45粒(≥40),合格。

    • 流转卡上盖“合格”章,允许转入中空合片工序。

  • 证据D(成品放行): 抽查202X-06-20批次成品(型号LM-1509,批号CP-0620,数量100扇):

    • 外观抽检32扇(AQL 1.5),发现1扇密封胶条轻微不平,判定合格。

    • 尺寸抽检10扇,对角线差≤1.5mm,全部合格。

    • 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送检第三方报告(编号SY-2025-045),全部合格。

    • 启闭力测试抽检5扇,平均45N(≤50N),合格。

    • 《成品检验报告》(编号CP-0620):

    • 品管部经理在报告上签字“准予放行”。

    • 成品入库单(RK-0620)有库管员签字,随货附《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

三、放行授权与可追溯性

  • 证据E(授权放行人): 查阅《授权放行人清单》:

    • 原材料放行:IQC检验员(王芳、赵强)。

    • 半成品放行:IPQC检验员(李敏)。

    • 成品放行:品管部经理(刘伟)或主管(陈丽)。

    • 授权文件经品质总监批准。

  • 证据F(放行记录可追溯性): 追溯批次CP-0620:

    • 成品检验报告(CP-0620)→ 放行人刘伟。

    • 检验员李敏执行启闭力测试,扭矩扳手校准号NL-012有效。

    • 追溯到原材料:铝型材批号LX-0610,玻璃原片批号BL-0605,密封胶批号MJ-0608,IQC记录完整。

    • 记录保存于质量档案室,保存3年。

四、例外放行的控制

  • 证据G(紧急放行): 审核员询问是否存在未完成检验即放行的情况。品管部经理说明:

    • 202X-05-18一例:客户急要50扇,气密性试验已完成,但水密性报告未出。经总经理批准紧急放行,事后补测合格。有《紧急放行审批单》记录,受控。

五、客户验收确认

  • 证据H(客户确认): 202X-06-22交付“XX装饰公司”批次CP-0620,客户签署《验收单》,确认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结论: 组织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各阶段设置检验放行,接收准则明确,放行经授权人批准,记录完整可追溯,紧急放行受控,符合条款8.6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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