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分项认可资格被撤销

 

 

6月2日,CNAS发布2026年第6号公告,宣布撤销德某普认证(上海)有限公司EMS分项认可制度认可资格,公告自2026年5月29日起生效。

被撤销后的“三停”规定

根据公告,撤销后该机构须立即停止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领域一切引用CNAS认可资格的宣传,不得以获得CNAS认可的身份开展相关认证活动。在该领域内,该机构应即时收回、销毁所颁发的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认证证书等一切带有认可标识的文件,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这意味着,该机构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领域将无法使用“CNAS认可”这一金字招牌,其对获证企业颁发的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也将同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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