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资质解读之: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基本条件是什么?

 

导 读

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管理适用于与全军装备采购单位直接签订军选民用装备采购合同的供应商。

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①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③建立并有效运行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或者同等效力的其他质量管理体系;
④资金运营状况良好;
⑤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⑥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不予受理的否决情形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非中国国籍,或持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外资控股企业;
仅做代理、贸易销售,无生产研发能力;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足 3 个月;
社保人数低于20人以下的;
主动退出承制名录,未满 3 年;
存在严重失信、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另,未开放注册区域的企业目前无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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