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识别出企业提供虚假报告!被罚款5万元!
未识别出企业提供虚假报告!被罚款5万元!

近日,一家认证机构因在认证审核过程中未核实材料真实性,导致伪造报告顺利通过监督审核,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这一案例再次为认证行业敲响合规警钟。2024年3月28日,涉事认证机构在对某企业进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监督审核时,未按规范程序核实待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未能发现其中一份关键报告系伪造,最终违规通过了本次监督审核。此前智德认证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因为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的,涉嫌认证违法行为被罚款6万元。
机构认证活动中未核实待审核材料真实性
主要违法事实: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3月28日,当事人在认证活动中未核实待审核材料真实性,未能发现该报告系伪造,通过了认证对象的2024年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监督审核。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
处罚详情:当事人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5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 5万元
没收金额: 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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